罗胖在跨年演讲中用53个故事总结了年。而淘美妆商友会也盘点了年美妆电商行业40件大事,这些大事奠定了年行业发展基调,希望可以帮助品牌和商家找到新方向。
1行业里爆发四场“地震”
1.深圳华强北遭遇严查,“水货”时代走向终结
年1月4日,深圳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华强北化妆品档口走私、售假、偷税漏税等行为展开大检查,当日起整个明通处于歇业整顿状态。
据悉,此次大清查起因为年12月底,深圳海关缉私局在华强北侦破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化妆品走私大案。
此事件引发行业热议,也表明在行业监管趋严的环境下,化妆品“水货”时代终将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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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爸测评曝光“大头娃娃”霜,助推《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落地
年1月7日,
老爸测评在多平台曝光了一起“大头娃娃”事件。涉事产品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因含有超过30mg/kg的糖皮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脂,可致婴儿出现发育迟缓、多毛、脸部肿大等现象。事件发生后,该产品被各大平台下架,在激起网友众怒的同时,也助推了后续“儿童化妆品”相关法规的颁布。
3.全国性限电潮来了,行业走向“高端化”
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此后全国多个省市陆续出台限电措施,由此带来的原材料涨价、产能下降、利润缩减,成为大部分美妆工厂面临的难题,不少企业甚至命悬一线。
限电潮的来袭,一方面淘汰掉部分深陷价格内卷的低端企业,另一方面也倒逼行业思考,如何通过研发、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抵御突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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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争夺定价权,两大头部主播硬刚巴黎欧莱雅
年11月17日,巴黎欧莱雅因双11安瓶面膜.3元的价差事件,收到两位头部主播“暂停合作”的声明。次日,巴黎欧莱雅就此事件进行回应,并对事件中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券补偿。
热点爆发后,巴黎欧莱雅被扒出多个黑料,旗下安瓶面膜遭遇破价,品牌形象受到影响。而行业内也由此再度掀起有关“全网最低价”的讨论,头部主播与品牌的博弈进入白热化。
2合规!合规!
5.《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对化妆品定义采取更科学的表述方式,调整特殊化妆品的范围,实施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制度,明确化妆品相关责任人的条件与权限,引入不良反应监测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积极推动诚信建设。
化妆品法制化的“新时代”由此正式开启。
6.多部配套法规陆续出台
为贯彻落实条例,国家相继出台多部配套法规。
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细化了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备案管理制度,也强化了备案后的监督管理与创新机制,该法规已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年3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变更提出具体执行办法,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以上两则规定已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年4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年版)》3则通告,并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通告指出,最短半年/最长2年,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在注册特殊化妆品或备案普通化妆品时,要按新规要求,对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年6月3日,国家药监局颁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对化妆品标签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给予了一定过渡期。
年8月2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颁布,突出强调了儿童护肤品、眼部护肤品应当具备的特殊生产条件,对化妆品经营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企业经营不合规行为出台了相应的处罚机制。
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对儿童化妆品的宣称、标签、配方设计做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我国首部正式落地的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已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7.引导合规,国家发多篇科普文并启动专项行动
年8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科学认识“刷酸”美容的科普文章,详细列举了“刷酸治疗”与刷酸化妆品的不同之处,明确了刷酸化妆品中“酸”的管理要求和产品宣称禁忌。
年9月13日、9月16日、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分别发布干细胞化妆品是伪概念、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3篇科普文章,指出动植物干细胞之间并不能相互分化,截止目前并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年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启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指出将从年10月至年10月,全国范围内全面集中整治网销化妆品存在的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商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销化妆品市场秩序。
3严控源头
8.去屑成分ZPT成分被欧盟禁用
年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递交G/TBT/N/EU/号通告,计划将常用去屑成分ZPT从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和化妆品准用防腐剂清单中移除,同时列入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相关规定将于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对此,国产品牌需参考国际形势早做布局,规避风险的同时积极寻找可替代成分,深耕细分品类、实现弯道超车。
9.不合规“械字号”产品将被取消产品备案
年1月26日,《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指引》发布并指出,建议取消医用冷敷贴、抗菌成分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含有药物或配方中添加的相关成分可被人体吸收的产品的备案。
而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则直接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年号)》,明确品名举例方面删除“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等,同时公布了禁用成分目录。
对此,淘美妆商友会知识产权导师刘奕岑提醒,如果在售的医疗器械存在违规要尽快删除处理,在宣传化妆品时,避免使用医疗用语。
10.化妆品原料三度更新,大麻原料被禁
年4月30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年版)》出台,此版本目录共收录有种原料,其中新增原料种,被列为禁用组分原料35种,禁用成分原料17种;
事实上,早在同年1月22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征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通知》,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质,纳入至《禁用目录》;
年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年第74号)》,新增多个禁用原料,其中就有势头正猛的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风靡一时的大麻化妆品,就此按下停止键。
11.新平台启用,全行业备案放缓
年5月1日,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即新备案平台)正式开放化妆品备案模块。
据统计1-4月旧备案平台上共有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9.12%,而5月1-31日通过新备案平台完成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却仅有72个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多数企业赶在5月1日前在旧备案平台进行新品备案,主要是想获得两年缓冲期,自然也造成了新平台启用后,全行业备案放缓的现象。
12.水光针拟按III类医疗器械监管
年11月9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意见的通知,指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将被新增于子目录为13-无源植入器械中,拟按照III类器械监管。
该通知释放出两个信号:一是“水光针”将进一步迈向合规,二是“妆”字号涂抹式水光针,想继续用于皮下注射属于违规。
13.被禁止用于普通化妆品
年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红头文件,指出在普通化妆品备案配方中添加违反了相关规定。12月2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15期《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中也表明,普通化妆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应按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完成注册或者备案。
对此,专业人士建议,含有的普通化妆品要么抓紧下架,要么重新注册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并提交人体功效评价实验证明。
14.美白清单要来了
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浅谈美白化妆品与美白剂》科普文章,指出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而在清单尚未出台前,化妆品企业应该根据原料来源及自身特点,合理选用使用目的应用于产品中。
次日,国家药监局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了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后波及的相关产品,统一设置过渡期至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上述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到期后,仍可生产、进口、销售。
4电商直播戴上“紧箍咒”
15.《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年晚会现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办法对当前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活动中的经营者定位,和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
该办法已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可有效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的发生。
16.电商直播引起的法律纠纷将有法可循
年3月30日,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的《网络电商直播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指引》正式发布。指引对网络电商直播主体、电商直播行业涉及的民事法律纠纷、民事法律纠纷解决途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所涉法律法规目录、重点法条摘录等6大维度予以规范。
指引指出,违规主播、平台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主播或被终身禁播。
17.七部委联合给直播上“紧箍咒”
年4月23日,网信办、商务部、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应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从事相关活动,应经监护人同意;直播营销活动禁止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禁止数据流量造假、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等;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
18.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补税潮来了
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指出要辅导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依法依规建账建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同时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
在国家重锤之下,年11月22日,前淘宝头部主播*梨、林*珊因偷逃税案件冲上热搜,两人被罚款共计万元。一个月后,另一位顶流主播同样因税务问题被执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目前,上述3位主播全网账号/店铺均被封禁,而若5年内再有偷税漏税行为或将面临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文艺行业税收,年12月22日,多地税务局相继发布通告,指出对于按期内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的明星艺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紧随其后,平台推广者的补税潮也已袭来。年12月28日前后,有京东联盟推广者在微博晒图表示,自己收到京东联盟补税通知,补税金额达34万。不少同行纷纷表示,果真在税收合规下,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
19.主播需对构成商业广告的宣传或售卖负法律责任
年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意见稿》的发出,改变了直播以往责任界定不清晰的局面,将一定程度减少乱象,起到规范行业的作用。
20.网络主播将持证上岗
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颁布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指出将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经过培训和考核后,工作人员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这意味着,“李佳琦”们将实现持证上岗,电商直播行业也将从野蛮生长时代,逐渐步入有序竞争阶段。
5杀熟、垄断,罚!
21.情节严重的杀熟行为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年7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若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杀熟”,将被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千分之一以上千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
重拳之下,年已有多家企业因不正当价格竞争受到处罚,大数据杀熟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善。
22.《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通过
历经三次审议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年8月20日正式通过,11月1日正式实施。该项法规解决了个人信息层面法律法规散乱不成体系的问题,建立起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
《个人信息保护法》催生各大电商平台相继发布订单隐私安全方案,可有效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和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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