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立案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院已上线网上立案系统。经前期试运行调整,现定于本通知印发之日正式全面启用网上立案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建议向我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优先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必要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提交网上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起诉人须向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邮寄全部起诉材料,无需前来我院现场确认。我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于五日内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立案受理材料。
我院将对同一时段已经网上立案的起诉人优先办理立案业务。我院立案叫号系统现区分“已网上立案”、“未网上立案”两个类型派业务号。
我院诉讼服务大堂将设立自助网上立案办公区,届时所有向我院起诉的案件均须先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材料审查。对现场立案但未经网上立案的,需在导诉员的引导下,先自行办理网上立案手续;确实无法自行操作网上立案的,我院导诉员、志愿者将协助其在诉讼服务大堂完成。
起诉人可以在我院诉讼服务大堂或者官方网站网上立案系统查阅网上立案用户端操作指引手册。
▲网上立案页面
-
监督-
除了可以在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或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立案外,还可扫码
转载请注明:http://www.wangluoyingxiaoa.com/yxmd/10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