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推动网络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做好6.18网络购物节监管工作,6月15日上午,由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集的依法整治网络营销虚假宣传行政提醒会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部分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税务局;省电子商务协会;抖音、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美团、快手、新浪微博等8家平台代表;美翻科技等6家电商企业代表;部分网络达人和消费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网络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6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并向平台公司代表、电商企业代表及网络达人代表发放了《关于依法整治网络营销虚假宣传行为告知书》。相关参会代表进行了发言,省委网信办和省市场监管局向相关经营主体作出行政提醒。
一是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法定责任,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二是要积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抵制虚假宣传行为。设置防范虚假宣传的管理机制和审核机制,全面加强平台治理。三是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在线索移送、配合处置方面强化沟通互联并强化合作。四是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五是不得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对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六是不得数据造假。经营者不得对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七是不得违规促销。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标明减价或折价基准、明确告知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
与会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网络达人代表表示,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升自身治理能力,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强化技术监控手段,加大内容审核力度,提高内部合规要求,优化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合作机制,凝聚共识、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支持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通讯员欧阳路)
转载请注明:http://www.wangluoyingxiaoa.com/yxfs/13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