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营销活动监管,促进网络营销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针对注册地或长期居住地在该省的,借助抖音、淘宝、京东、快手、微博、哔哩哔哩、蘑菇街、小红书、苏宁易购、拼多多等平台开展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在年内开展打击网络营销过程中虚假宣传的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虚假宣传行为:
(一)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行为。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的性能、产地、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售后服务、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上述行为。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名称、头像、简介、标题、封面、布景、道具、商品展示、营销人员着装、形象以及其他易引起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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